第二節 持續提升醫療效率品質

  1. 目標
  2. 促進科別間健保支付公平性,提高急重難科醫師回流誘因,全方位提升民眾就醫的可近性、醫療品質與照護效果。
  3. 整合與全人照護有關的全民健保醫療給付改革計畫,讓更多病人能獲得有效醫療照護。
  4. 整合居家醫療照護相關服務,提供行動不便患者整合性之全人照護。
  5. 強化醫療品質監控,確保民眾享有專業之醫療照護品質。
  6. 現況檢討
  7. 給付效益、支付效率及醫療品質
  8. 健保給付廣泛,為維持醫療品質,新醫療技術及藥品持續納入給付,長期必然造成健保財務負擔。
  9. 目前已逐步導入第一、二階段住院支付制度改革(Tw-DRGs),占住院醫療費用23%,104年第3季平均每件住院天數為3.94天,較去年同期下降3.5%;平均每件實際醫療費用為4萬2,255點,較去年同期每件減少400點,下降0.9%;3日內再急診率為1.95%,較去年同期減少0.11%,下降幅度5.4%;14日內再住院率3.0%,較去年減少0.5%,減少幅度14%。將於105年全面導入Tw-DRGs支付制度(占住院醫療費用58%)。
  10. 優質醫療人力是高品質醫療服務的重要推手。為紓緩醫療體系出現醫事人力不足、科別分布不均之現象,全民健保已持續調高護理費用,並全面檢討支付標準,並導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之醫療資源耗用相對值(RBRVS),以改善現行高風險、高心力投入之科別醫師人力不足現象。
  11. 推動整合式、連續式之照護模式
  12. 我國目前醫療照護體系偏向提供片段式醫療,健康促進之預防保健資料與醫療利用資料尚待整合,雖自民國90年起陸續推動論質計酬、家庭醫師整合照護、整合性門診、論人計酬等支付制度革新計畫,惟計畫眾多,有缺乏整合之虞,且所訂定之成效指標能否適切引導有效醫療,仍待檢視。
  13. 對於老年人、多重慢性病及重大傷病等患者,醫療更待多元及跨單位模式整合,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照護,以最經濟醫療支出,發揮最大治療效果。
  14. 我國自1995年全民健保開辦以來,陸續將多項居家醫療照護服務納入給付;惟不同類型居家醫療照護缺乏連續性,服務模式流於片段照護。
  15. 強化醫療照護品質監控、提升審查效率
  16. 為確保醫療院所提供民眾適切的醫療服務,應審查特約醫療院所之醫療服務項目、數量、適當性及品質,並透過電腦醫令自動化審查,提升審查效率。
  17. 為確保民眾就醫權益不因總額支付制度實施而受損,透過健保署與醫療團體共同訂定品質確保方案,對保險對象醫療服務品質滿意度調查、申訴及檢舉案件處理機制,與監測診療型態及專業服務品質,建立醫療院所輔導系統和品質資訊透明化,以提升醫療品質。
  18. 為發揮全民共同參與監督機制,定期公開全民健保醫療品質資訊提供民眾就醫前參考。然目前健保申報資料有限,未必完全反映臨床醫療專業品質,因此,有關醫療品質之監控,仍需加強相關指標的選取與資料蒐集。
  19. 策略
  20. 持續改革支付制度,提升醫療效率
  21. 滾動修正與檢討健保新醫療技術及藥品之給付項目,以提升給付效益。
  22. 持續執行健保支付標準調整方案,適時進行各醫療院所之成本分析調查,滾動修改及改革健保支付標準,提升科別間支付之公平性,並反映臨床實際醫療成本。
  23. 增加支付誘因,研議所需各項配套措施,並加強與醫界溝通及合作,達成全面推動住院Tw-DRGs支付制度之共識,提升醫療服務效率與品質。
  24. 檢討急性後期照護方案並連結長期照護體系,減少社會性住院。
  25. 落實各部門總額監控機制,研議在一定條件下的健保點值停損處理措施,避免影響醫療品質。
  26. 推動連續性全人照護模式,提升醫療品質
  27. 運用雲端藥歷系統與健康存摺,促進全人整合性照護;推動及整合與全人照護有關之整合性方案、跨單位結合預防保健等相關資訊;透過支付制度鼓勵區域內醫療院所成為合作夥伴,逐步推動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提升醫療品質及醫病關係之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依據實證醫學,訂定有效與無效醫療指標、結果性指標,以提升醫療照護品質。
  28. 將現行依個別病人照護品質獎勵部分(如論質),全面改為依各醫療院所病人整體照護品質(Performance)達成目標的程度,透過院所內跨醫師、跨專科合作模式,提供民眾符合臨床治療指引的照護;並透過獎勵方式,鼓勵醫師輔導民眾查詢健康存摺及健康管理,持續朝以病人為中心之連續性照護努力。
  29. 鼓勵組成整合性居家醫療照護團隊,強化個案健康管理機制,依照護對象疾病進程,提供連續性居家醫療照護。
  30. 調控合理的醫療保健支出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以免影響醫療品質。
  31. 與長期照顧保險無縫接軌,使民眾能獲得延續性照護。
  32. 醫療品質監測資料的蒐集與運用
  33. 持續檢討全民健保公開之醫療品質指標,提高民眾可讀性。
  34. 持續監測並強化民眾就醫經驗調查,以獲取病人觀點品質衡量指標與民眾意見,並進行長期趨勢分析,以作為後續政策規劃之重要依據及參考,發展以疾病別或機構別的品質測量。
  35. 加強具信度、效度的醫療表現資訊揭露,協助民眾就醫決策,並就已公開醫療品質資訊進行整體成效評估。
  36. 衡量指標
  37. 中程指標(2020)
  38. 落實連續式照護
    1. 建立連續性疾病追蹤管理模式,推動全人醫療照護,落實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提升轉診服務,提供整合性照護服務,照護人數達250萬人。
    2. 擴大推動全民健保急性後期照護方案,納入神經系統、骨骼肌肉系統、多系統功能缺損等病人,滿足急性後期照護之迫切需要。
    3. 推動居家整合醫療照護,因應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患者之增加,提供非住院之替代醫療服務,以降低住院日數。
    4. 統整現行性質及照護對象相近之論質支付方案,建立為整合型論質支付方案。
  39. 發展以民眾為主之醫療品質監測模式
  40. 建置「全民健保民眾就醫權益長期監測研究資料分析平台」,內容包括整體健保滿意度、5項總額支付制度實施後醫療服務利用與可近性等全國例行性調查。
  41. 建立正確性品質資訊指標及資料庫,發展以病人經驗為主的品質資料蒐集模式。
  42. 長程指標(2025年)
  43. 在實施Tw-DRGs之實證基礎下,鼓勵醫院進行專業自主管理,發展臨床路徑,減少不必要診療,縮短住院日數,減少併發症,降低再住院率及再急診率,進而提升醫療品質,並全面推動論質獎勵方案,提升病人整體照護品質與效率。
  44. 參考各國經驗,逐年發展民眾關心且具臨床專業意義之疾病別醫療品質指標,至2025年至少完成15項疾病別醫療品質指標開發,並進行指標監測及品質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