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志工深化榮耀臺灣

  1. 目標
  2. 活化高齡志工,創造高齡友善社會。
  3. 完備志願服務制度,建構公民社會。
  4. 整合志願服務資源,加強宣導管理。
  5. 強化志願服務發展,推動國際交流。
  6. 現況檢討

鼓勵長者投入志工行列,可創造高齡友善社會,若希望深化國內的志工參與,目前在法規制度、資訊運用及教育方面仍面臨一些難題。

  1. 高齡志工參與比率偏低

我國老年人口1993年已達149萬人,占總人口比率超過7%,成為高齡化社會;至2014年底達到280萬8,690人,占總人口的11.99%。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計資料顯示,臺灣即將於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14%),2025年老年人口更將超過20%,其中,高齡人口超過八成是健康、亞健康者。

截至2014年底止,全國志工人數達92萬368人,65歲以上計有14萬2,312人,人數雖較2013年的12萬7,055人,成長了12.01%,但僅占總志工人數之15%,顯見鼓勵高齡志工參與,仍有極大的發展空間。

  1. 制度面
  2. 志願服務法自2011年施行迄今已逾13年,為使志願服務法更為周延妥適,符合社會的發展,落實公民社會精神,確有必要檢討確立志願服務價值、目標、各級政府及運用單位權責、未來發展等,亟須檢討研修志願服務相關法規,完備法制。
  3. 為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視,並落實推動志願服務業務,亟待協調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議規劃評鑑機制,以全面提升志願服務效能。
  4. 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亟須創新志工服務內涵,提高公民社會民眾參與志願服務機會。
  5. 國內志願服務因缺乏國際交流,國際資訊不足,如何發展前瞻性及具國際觀的志願服務制度,有待產官學界共同努力。
  6. 志願服務法自2011年立法以來,尚未辦理全國性志願服務調查,缺乏全面及多元性的志願服務基礎資料。
  7. 缺乏國家層級整合平台、人力與資源未能有效開發運用。
  8. 資訊面

衛生福利部開發建置之全國「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重大災害民生物資及志工人力整合網絡平台管理系統」,應加強教育宣導,並強化系統功能,俾發揮建置系統效益。

  1. 教育面

因應高齡志工召募,亟須開發符合高齡志工訓練教材;且因志工專業管理人才不足,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組織量能的提升,亦須妥適規劃。

  1. 策略
  2. 活化高齡志工,創造高齡友善社會
  3. 檢討各級政府及民間單位推動高齡志工方案,強化策進作為。
  4. 編製高齡者志願服務教育訓練方案及運用措施。
  5. 一鄉一「耆蹟」方案:輔導地方政府依鄉鎮市區分布,協助運用單位成立「耆蹟」高齡志工服務團隊,並補助運用單位辦理在地高齡志工教育訓練、服務方案及獎勵表揚等高齡者志願服務方案及運用措施;辦理「耆蹟」達人選拔活動,肯定高齡志工貢獻及服務精神。
  6. 完備志願服務制度,建構公民社會
  7. 檢討研修志願服務法規,以符合社會發展,落實公民社會精神。
  8. 強化落實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志願服務法規定權責,研議規劃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鑑制度,落實志工運用管理。
  9. 發展不同型態志工表揚模式或增加獎項,鼓勵志工投入服務社會。
  10. 依法定期辦理全國性志願服務調查,作為未來制訂政策及措施參考,俾提供參與志願服務友善環境。
  11. 整合志願服務資源,加強宣導管理
  12. 全面提升志願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功能:運用「全國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重大災害民生物資及志工人力整合網絡平台管理系統」,進行志工管理功能、災害防救人力盤點、媒合調度功能。
  13. 成立全國志願服務推廣資源中心:建置資源整合平台,加強志願服務宣導,提供志願服務諮詢,整合公私志願服務資源。
  14. 強化志願服務發展及國際接軌交流

強化志願服務發展之前瞻性及國際交流,建構符合本土需求之志願服務制度。

  1. 衡量指標
  2. 中程指標(2020)
  3. 提升志工量能:倡導政府、民間組織及個人共同響應志願服務,志工總人數成長25%,高齡志工總人數成長15%,志工服務時數成長10%,每一縣市救災志工人數成長15%。
  4. 檢討研修志願服務法規。
  5. 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期辦理志願服務評鑑者達75%。
  6. 提升志願服務資訊化管理:運用「全國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進行志工管理之縣市達60%。
  7. 建置資源整合平台:成立全國志願服務推廣資源中心(或全國志工中心)。
  8. 提升志願服務品質:完成高齡志願服務之訓練教材,充實志願服務數位學習課程。舉辦志工種子教師培訓班,辦理志願服務人員研習班,每年參與志工人數成長10%。
  9. 推展多元及國際化發展:汲取國外經驗和新知,辦理或參與國際相關志願服務會議每年至少2次,並發表至少3篇志願服務相關報告,發展符應我國需求的本土化志願服務制度。
  10. 長程指標(2025)
  11. 提升志工量能:倡導政府、民間組織及個人共同響應志願服務,志工總人數成長35%,高齡志工總人數成長18%,志工服務時數成長15%,每一縣市救災志工人數成長20%。
  12. 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期辦理志願服務評鑑者達90%。
  13. 提升志願服務資訊化管理:志願服務運用單位100%使用「全國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進行志工管理。
  14. 提升志工服務品質:舉辦志工種子教師培訓班,辦理志願服務人員研習班,每年參與志工人數成長15%。開發多元志願服務之訓練教材,賡續充實網路志願服務學習課程。
  15. 推展多元及國際化發展:定期辦理志願服務推動概況調查,並經由國際觀摩與交流,汲取國外經驗和新知,辦理或參與國際相關志願服務會議每年至少2次,並發表至少6篇志願服務相關報告,制訂相關志願服務政策及措施,發展符應我國需求的本土化志願服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