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重建食品安全管理**機制**

  1. 目標
  2. 持續推動與國際調和之食品法規與食品業者管理

參考國際法規與盱衡我國現況,持續精進食品法規,保障消費者權益。為控管食品安全與衛生,已訂有「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作為所有食品業者須符合的衛生基準,且於2003年起陸續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強化食品製程的安全控管。配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2014年訂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此外,推動食品業者登錄管理制度、輔導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並同步推動三級品管制度,提升食品業者的衛生安全管理能力。

  1. 透過強化跨部會合作機制以健全產製流通之監管

強化各組織部門的任務功能,培養緊密的合作機制,建立從垂直到橫向的溝通聯繫管道,使食品安全的管理政策、法規及稽查檢驗等面向,更加有效地整合與精進。且為強化稽查效能,行政院啟動跨部會的「食品安全聯合稽查與取締小組」,結合多元資源,將民生食品列為稽查重點。針對天然毒素、環境污染物、食品添加物等,建立常態性監測機制與國家食品安全檢驗網絡,於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即時因應緊急事件。

  1. 完善精進輸入食品及特定食品之管理

為完善食品輸入管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特別增加「食品輸入管理」專章,明訂輸入食品的查驗、申報及境外源頭管理等相關規定。此外,針對特定食品進行查驗登記管理,包括食品添加物及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

  1. 現況檢討

近年來食品標示不實、摻偽假冒等衛生安全事件頻傳,影響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衛生福利部為完善食品管理,將強化風險資訊蒐集及分析能力,落實源頭管理與食品產製流通的監管,以提升管理效率,重建食品安全管理機制。

  1. 無工商登記食品業者數多,自主管理未有效落實

國內食品業別繁多,其中以食品販賣業、通路業、餐飲業、攤販為多,但業者素質參差不齊,不熟悉法規,加上流動性高,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時,衛生機關難以即時釐清原因及掌握產品流向。歷年來相關的稽查與查核結果,仍有衛生管控不足等缺失,雖有事後補強措施,仍無法全面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件。

  1. 食品產製及流通的監管資源不足,認證檢驗環境待精進

部分業者的違法行為推陳出新,增加稽查工作困難度,且衛生機關人員流動頻繁,影響食品衛生管理政策推動。為因應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事件、突發事件及法規修訂,需持續精進檢驗技術,同時擴大民間實驗室參與。

  1. 境外源頭管理及食品添加物管理須持續精進

近年重大國際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加上國際食品貿易頻繁,國外問題產品流入我國消費市場的問題防不勝防,顯示輸入食品源頭管理與雙邊合作的重要性。國內食品添加物業者規模大小及專業水準參差不齊,且對食品添加物瞭解有限,自主管理能力不足,導致誤用、違規使用食品添加物的事件一再發生。

  1. 食品事件違規態樣複雜,持續檢討風險管理機制

近年食安事件的違規態樣日漸新穎、複雜,且擴及多個不同部會的業管權責,故各部會間如何協調與合作,定期檢討食品的風險管理機制,將是有效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重點。

  1. 策略
  2. 法規標準與時俱進,食品業者全程化管理
  3. 持續精進法規標準與食品標示規定,與國際接軌

因應國際間對於食品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重視與更新,隨時蒐集資料及分析評估,以訂定與國際接軌的法規標準與標示規定。

  1. 持續推動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及建立追溯與追蹤系統

為能充分掌握業者態樣,將推動食品業者辦理登錄;並實施食品追溯追蹤制度,依據風險高低,訂定食品管理優先次序,強制高風險食品業者掌握原料供應來源資料,建立產品販賣流向,並以電子方式申報。

  1. 強化業者自主管理

為加強食品業者自主管理,推動三級品管制度,第一級品管由業者進行產品自主檢驗;第二級品管由公正第三方機關(構)進行驗證;第三級品管由政府進行查驗。

  1. 健全食品產製及流通之監管與認證檢驗之管理
  2. 中央與地方產製及流通之監管分工整合

持續透過「食品安全聯合稽查與取締小組」,透過跨部會合作,建立後市場稽查監測機制,提升產製及流通管理效能。

  1. 健全檢驗體系環境及認證檢驗單位之管理

開發、建立檢驗方法,辦理檢驗方法訓練,建構國家實驗室、地方衛生機關與民間認可實驗室的全面實驗室網路系統,健全國家食品安全檢驗能力。

  1. 精進境外源頭、邊境及特定產品管理
  2. 完善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之境外源頭管理

深化輸入食品查驗的管理,推動高風險食品系統性查核,持續透過與輸出國政府雙邊合作或其他合作模式,強化境外源頭管理。

  1. 落實高風險產品管理之三分策略

持續落實食品添加物等高風險產品管理,利用進口分流、製造分廠及販賣分業之三分策略強化管理。

  1. 衡量指標

2025年符合先進國家食品管理體系水平,使食品衛生安全品質及消費者保護達到國際水準,敦促食品業者落實、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期達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與法規標準暨檢驗之國際化」、「輸入食品有安全,國產食品有保障」、「食品業者全都錄,食品流向全掌握」等目標,捍衛全民吃的衛生安全、邁向食品管理新紀元。

  1. 中程指標(2020)
  2. 落實食品登錄制度,依據食品產業風險進行有效的業者自主檢驗、第三方驗證及稽查檢驗等三級品管。
  3. 完成40萬家食品業者全登錄、20類以上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系統。
  4. 完成跨領域食品管理資源的整合,建構以資訊技術管理食品安全的食品雲,藉由橫向的跨部會協調溝通平台、以及縱向的中央地方合作機制,建立高效率的管理體系,強化全產品產銷鏈的安全管理。
  5. 長程指標(2025)
  6. 擴大各類別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系統,完善食品產業產製流通管理、稽查、監測與檢驗管理體系,使食品業者依法運作,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7. 完成整合各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資訊,充分運用食品雲的追溯追蹤能力,藉由統計分析核判食安風險,阻隔不法,防患於未然。
  8. 結合百大全國公協會民間力量,建構協力共治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