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建構在地安老社區網絡

  1. 目標
  2. 強化家庭支持照顧功能,回應人口結構老化之需求。
  3. 培植在地服務網絡資源,完善多元照顧體系。
  4. 現況檢討

戰後嬰兒潮世代已邁向老年,伴隨出生率持續低迷,以及工作人口將於2016年開始遞減,可預期國人負擔將越來越重,參考世界各國人口轉型經驗,臺灣人口結構老化,對社會經濟的衝擊不容小覷。再者,家庭結構的改變,勢將影響家庭成員間相互支持照顧的功能,目前列冊需關懷之獨居老人達4萬餘人,而老年人口從家庭獲得妥適照顧的可能性逐漸下降。

為因應我國人口高齡化趨勢,除強化長者全方位照顧服務,針對健康及亞健康者、急性病患及長期失能者等,分別從生活照顧、醫療服務及長期照顧等建立服務體系外,應著重整合部會資源、培力在地人才,回應老人需求,完善在地安老社區網絡,以建構利於長者生活之幸福、活力、健康及友善社會環境。

  1. 策略
  2. 提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普及率,由在地民間單位、志工、社區資源及社會役人力,為社區長者提供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辦理健康促進活動,並加強獨居老人關懷與照顧;延緩長者老化速度,建立連續照顧體系功能,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3. 強化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質量,連結本部各司署及勞動部、農委會等部會資源,引進民間資金與資源,擴大據點服務項目與時段及規劃財務自主運作機制,建立公私部門夥伴關係,提升社區照顧與支持功能,建置及強化我國以社區為基礎的老人服務。
  4. 與勞動部共同研議推動有薪照顧假,並鼓勵企業提供家庭照顧支持相關措施方案,公、私部門共同協力建構家庭照顧支持體系,減輕家庭照顧負荷。
  5. 積極督請地方政府落實獨居老人之需求評估指標與危險分級制度,並根據級別提供不同程度之關懷訪視及多元服務,以強化獨居老人照顧服務網絡。
  6. 結合醫療系統(生命救援連線)、消防局或警察局(警民連線)、或民間單位辦理24小時老人緊急救援服務,建立獨居老人安全網。
  7. 衡量指標
  8. 中程指標(2020)
  9. 逐年提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村里數涵蓋率達60%以上。
  10.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加值與量能提升,提供日間托老及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全面提升據點服務品質。
  11. 獨居長者6,000人以上安裝緊急救援系統。
  12. 長程指標(2025)
  13.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村里數涵蓋率達70%以上。
  14. 鼓勵績優社區組織及財團法人基金會投入據點服務工作,連結政府部門及民間團體與企業資源,強化公私協力平臺,提升社區照顧與支持功能。
  15. 獨居長者1萬1,000人以上安裝緊急救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