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發展長期照顧人力

  1. 目標
  2. 增加誘因,補足長照人力缺口:以長照基金獎勵資源不足區的人力及服務資源,並於2016年完成長照人力培訓、補足人力缺口。
  3. 規劃照顧服務人力分級,建立照顧服務員職涯發展。
  4. 整合學訓用機制,建立長照人力跨部會業務協商溝通平台。
  5. 訂定長照人員教育訓練相關子法、授予專業資格證明,建立長照人員訓練認證及登錄制度。
  6. 現況檢討

根據資源盤點結果,我國的長期照護人力目前嚴重短缺,不僅無法滿足民眾現有的需求,更是未來實施長照保險必須先解決的一大障礙,否則勢將面臨有保險、無服務的窘境。

  1. 長照醫事專業人力

長期照顧服務人力是建置完整長期照護服務輸送體系的關鍵因素,依衛生福利部2014年長期照護資源盤點結果,目前照顧服務員計26,942人、社工人員計3,439人、護理人員計10,826人、物理治療人員計1,987人、職能治療人員計1,091人。以2016年實施長期照顧保險,涵蓋率70%推估,尚需充實照顧服務員30,912人、社工人員2,559人 、護理人員5,668人、物理治療人員705人、職能治療人員1,686人,目前已規劃辦理一系列相關訓練及培訓課程,預計於2016年完成長照人力培訓,補足人力缺口。詳如表10-2:

表9-2衛生福利部2014年長期照護資源盤點表

服務人力 2014年盤點結果 2016年需求量 2016年需充實人力
照顧服務員 26,942 57,854 30,912
社工人員 3,439 5,998 2,559
護理人員 10,826 16,494 5,668
物理治療人員 1,987 2,692 705
職能治療人員 1,091 2,777 1,686

註:2016年之需求量原先係配合長照保險之開辦。

  1. 照管人力

為落實推動長照業務,衛生福利部自2008年開始協同各縣市政府執行長照十年計畫,並依民眾的需求,逐步普及長照服務;且為提供長照單一窗口服務,衛生福利部協同22縣市建置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至2015年共配置了342名照管專員及督導人力,提供需求評估、整合並連結失能民眾所需的長照服務資源。

  1. 照顧服務員

以5歲以上失能人口的照顧需求推估,假設已開辦長期照顧保險,則2016年國內約需57,854名照顧服務員。

  1. 社會工作員

長照服務單位所需的社工人力,主要用於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機構服務,預估2016年住宿式機構需求社工人力為2,018人,社區式為292人,居家式為3,688人,合計5,998人。

  1. 外籍看護工

圖9-5 外籍看護工人力輸入趨勢

為彌補家庭照顧人力不足,我國自1998年起開放輸入外籍看護工,至2015年11月已輸入221,775人,其中居家聘僱的外籍看護工208,130人,失能人口由外籍看護工照顧的比率約27.6%。

  1. 策略

為促進長照人力的發展,充實長照服務人力,建立長照人力跨部會業務協商溝通平台,將從整合學考訓用機制、專業定位、培訓制度及建立人力資訊管理系統等各面向多管齊下,以強化充實人力資源。推動照顧實務指導員試辦計畫,強化長照人力分級;規劃依居家服務難易度(基礎照顧、進階照顧)訂定不同補助標準,增加照顧服務人員升遷之誘因。

  1. 專業定位:長期照顧服務法已明定長照專業人員的定位,授予專業資格證明。針對照顧服務員的專業定位策略包括:
  2. 提升工作待遇,提高投入誘因:規劃試辦依不同服務對象或特殊情況,研訂補助標準加給的可行方式;另結合專業團隊評估推動之成效,增進留任誘因,具體作法包括獎勵居服單位月薪聘僱照顧服務員、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提供相關促進就業措施、鼓勵參與專業資格認證,並針對通過技能檢定的照顧服務員研議發給專業加給。
  3. 提高專業形象,建立照顧服務員職涯發展:鼓勵照顧服務員晉升居家服務督導員,規劃增列專業加給,推動照顧服務實務指導員試辦計畫,強化照顧服務員職涯發展。具體作法包括建立照顧服務職能分級,提高成就感與滿意度、推動家庭照顧者的照顧服務實務指導員試辦計畫、推動創新整合服務模式,如社區走動式服務all in one 照顧模式(長期照顧服務法已提供適當的法源依據)。
  4. 整合學考訓用機制,充實照顧服務人力:
  5. 人力培育方面:擴大培訓人數,培養第一線人力,配套措施包括:
  6. 持續擴大長照培訓能量,建立數位化培訓課程,並檢討訓用媒合機制。
  7. 優先培訓具從事長照工作意願的學員,提升訓後就業媒合成效。
  8. 建立長照人力跨部會業務協商溝通平台:透過整合學訓用機制,搭配老人照顧相關科系核心課程發展,促進與長照單位的產學合作,吸引年輕世代投入。
  9. 職涯規劃及整合學考訓用機制:包括鼓勵技專院校長照相關科系發展實務導向的長照課程、設立校外實習課程,減少學用落差;發展照顧服務員訓用合一模式,提升留任率、建立跨部會業務協商溝通平台,整合學、訓、用機制,及建置「健康照護產學合作中心」。
  10. 整合及培訓長照服務人力:
  11. 長期照護的社工及醫事人員採三階段課程培訓:為擴大各項服務人力訓練,並使培訓計畫內容具有一致性、連續性及完整性,衛生福利部已完成長期照護專業三階段培訓課程(LevelⅠ共同課程、LevelⅡ專業課程、LevelⅢ整合性課程)規劃,可分階段使長照人員具備長照基本知能、提升專業照護能力,以建立跨領域的團體合作模式。
  12. 建立長照共通性培訓課程的數位化學習與認證制度。
  13. 建立長照人力資訊管理系統:建置長照人力繼續教育資訊系統,完成長照人員資格認證及建置整合登錄系統,並進行資訊系統訓練及推廣。
  14. 修正外籍看護工申審制度:簡化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檢討外籍看護工聘僱條件與機制。
  15. 試辦外籍看護工外展服務:訂立外籍看護工雙軌聘用的法令基礎,使外籍看護工可由長照機構聘僱後派遣至家庭提供服務,也可由雇主個人聘雇;且外籍看護工入境後,其雇主更可申請補充訓練。
  16. 提升照服員形象,溝通其職業價值與意義,以提升從業人員的榮譽感,積極透過各種宣導管道,增進社會大眾對居家服務內容與照顧服務員角色的正確認知;另結合專業團體拍攝紀錄影片,強化照服員專業形象。
  17. 與教育部合作於適當會議場合加強宣導,鼓勵長照相關科系依據產業導向、職能基準等資訊,修定或調整課程。
  18. 衡量指標
  19. 中程指標(2020)
  20. 在2016年前補足長照人力缺口:護理人員5,668人、物理治療人員705人、職能治療人員1,686人。
  21. 預計每年培訓照顧服務員至少1萬人,社會工作人員至少500人,並逐年增加培訓人數。
  22. 培訓之照顧服務人力留任長期照顧服務領域達30%。
  23. 完成建置長照人員訓練、認證、登錄及繼續教育資訊系統。
  24. 推動居家服務提供單位月薪制,照顧服務員以月薪方式聘僱達25%。
  25. 長程指標(2025)
  26. 持續每年培訓照顧服務員至少1萬人,社會工作人員至少700人。
  27. 培訓之照顧服務人力留任長期照顧服務領域達40%。
  28. 推動居家服務提供單位月薪制,照顧服務員以月薪方式聘僱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