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健全網絡整合

  1. 目標
  2. 全面建構各防治網絡之防暴衡量指標。
  3. 建構跨網絡整合性資訊平台,運用資通訊科技設備,提升保護工作整體效能。
  4. 開發及暢通多元通報管道,並精準通報與即時派案,提升防治網絡通報與服務品質。
  5. 擴大兒少保護網,強化兒少保護三級整合服務。
  6. 現況檢討

暴力防治涉及犯罪偵查、加害人矯治處遇、被害人保護扶助及民眾整體防治觀念的建立,是橫跨初級、次級與三級的預防工作,且與司法、警政、衛政、社政、教育、民政(村里長)等網絡體系密不可分,除了強調專業分工的重要外,更有賴網絡合作,才能使防治工作達到加乘效果。網絡合作觀念歷經十多年的倡議,目前中央及地方均已建置跨單位網絡合作平台,整合各領域專業資源與政策措施,推展各項防治工作。從性侵害被害人減少重複陳述方案、性侵害案件整合性團隊服務方案、家暴安全防護網計畫、兒少保護醫療服務網絡示範計畫等具體方案中,逐步建立網絡工作模式,展現網絡合作成果。但由於各專業領域既有的工作模式與價值信念的差異,加上人員異動頻繁,以致形成網絡各單位對於暴力防治工作的認知落差,尚須不斷強化彼此之合作共識與默契,消弭各專業領域與組織間之本位主義,才能實踐暴力防治工作的網絡整合,健全綿密的保護服務網。

為了強化網絡合作,不論在中央或地方政府,各種網絡會議、研討會、共識營與願景營均成為常態性活動,也透過各種督導與評鑑制度引導實務運作,然而,這些努力與投入是否達成最初設定的目的及回應暴力防治宗旨,相較其他國家,我國的暴力防治成效如何,均有待一一檢驗。因此,建立一套客觀、具體、可測量、可執行的性別暴力防治衡量指標,作為各體系自我檢視、網絡間相互對話、資源配置檢討與推動政策方向的依據,似乎成為下個階段引領我國與國際防治工作接軌的重要里程碑。

在各種保護案件的網絡合作中,兒少保護服務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偏重社政系統的工作,以致其他網絡單位似乎以「通報者」自居,後續對於兒少保護個案及其家庭的介入相當有限,然近年來,在許多重大兒少保護案件的檢討中,發現兒少保護事件被害人為6歲以下的兒童約佔25%,兒少因受虐致死案件中,也有5成為3歲以下的被害人,由於學齡前的兒童多數以家庭為主要活動場域,當施虐者主要為父母或監護人等(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之施虐者為父母或養父母者約佔7成),兒童受到疏忽或虐待的情形就不容易被外界所發現,因此必須仰賴其他相關單位,利用兒童就醫、接受預防注射等,協助留意兒童是否受到必要的養育照顧,特別是針對高風險族群,如父母本身是毒品人口或罹患疾病、自殺未遂、家庭經常發生衝突等,也需要建立主動介入的預防措施。因此,如何透過各單位及跨部會的資訊系統交換機制,進行資料勾稽,即時取得兒少保護案件之當事人及關係人相關資料,及早擬具因應行動策略,顯得相當重要。

此外,我國的兒少保護因過去長期偏重以第三級的服務模式介入,而相關法令保護的範圍又不斷擴大下,致第三級的社工服務系統嚴重人力不足、個案服務被排擠,甚至在接獲通報後往往已來不及挽救兒少生命。2004年政府推出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方案,企圖將服務觸角提前伸進尚未受暴但有受暴高風險的家庭,引進相關福利服務資源,支持家庭恢復功能,讓兒少年免於遭受暴力威脅。雖然兒少保護與高風險家庭服務最終的目的是保護兒少,但在介入時機、工作方法、評估指標、處遇資源及相關法源依據均有不同,各地方政府的受理窗口也不同,以致無法在最短時間內提供個案適切的服務,未來亟需建立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服務整合性的通報窗口、建立一致性的評估共識,並藉由輔助工具協助正確通報,以落實對兒少的保護及權益維護。

  1. 策略
  2. 建構防治網絡各專業領域衡量指標

建立我國性別暴力防治衡量指標,並據此擬定短、中、長程績效目標,發展跨部會之整合型行動計畫,積極推動我國性別暴力防治工作。

  1. 建置整合性保護資訊系統及加值運用

建置跨部會的資訊交換平台,透過系統介接與資料比對勾稽,即時掌握保護性個案危機資訊,啟動救援服務。另透過智慧化加值、應用與整合,預先掌握潛在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問題與高風險族群,以發展預警機制。

  1. 開發多元通報管道、提升通報服務品質

提供電話通報及諮詢、網路通報諮詢服務外,另開發建置APP緊急求助系統,以暢通民眾求助管道。另發展責任通報決策指引工具,提高對案件的精準判斷及服務輸送效率。

  1. 強化兒少保護網絡整合工作

結合次級服務資源擴大兒少保護網,並建立整合性通報窗口、評估指標、雙向轉介機制及溝通連繫平台。

  1. 衡量指標
  2. 中程指標
  3. 建置社政、衛生醫療、警政、教育及司法等5大專業領域之性別暴力防治衡量指標,其中社政領域之核心指標實際應用率達70%。
  4. 加值運用巨量資料分析,發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被害人疾病診斷碼各8-10組。
  5. 建立通報決策標準化流程,通報品質精進率達85%。
  6. 建立兒少保護及高風險案件整合性通報資訊平台。
  7. 長程指標
  8. 制定社政、衛生醫療、警政、教育及司法各領域綜合指數及整體性防暴指數,並建立定期監測進行國際比較,逐年提升國際排名。
  9. 加值運用巨量資料分析及被害人疾病診斷碼,建立我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醫療成本推估模式各1套。
  10. 通報決策標準導入資訊平台,通報品質精進率達90%。
  11. 完成兒少保護網之評估工具、雙向轉介機制及溝通連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