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精進醫事人力培育

  1. 目標
  2. 改善醫事人員勞動條件,合理配置醫事人力。
  3. 強化醫師整合醫療能力,提升基層醫療服務品質。發展專責一般醫療主治醫師整合照護模式,具體落實住院病人全人照護。
  4. 健全住院醫師培訓制度,建構完整的訓練模式,提升住院醫師訓練之深度與廣度。
  5. 培育重點科別公費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公費生,充實偏遠地區醫事人力。
  6. 發展與建構國內護理分級混合照護制度,使護理人員回歸專業工作,改善職場環境,提升留任與回流。
  7. 現況檢討

醫事人力之規劃與培育,為醫療照護體系中重要的一環,其最終目的乃在於提供全體國民適時、適切的醫療照顧,就經濟學之角度而言,追求供給與需求的平衡是市場機制發揮最大功能的不二法則,雖然醫療市場不同於一般市場,但追求「供給與需求的平衡」目標是一致的,而數量之外,均衡人力分布亦為影響可近性之重要因素。

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人口老化導致慢性病醫療服務需求提升,未來相關專科醫師人力需求亦將增加,然近年由於社會經濟、醫療環境、保險給付、人口結構改變及民眾對於醫療需求之期待提高等現象,致使住院醫師選擇執業科別之意願隨之改變,而生活品質、工時、醫療糾紛等考量已成為重要因素之一,導致急重難症科別住院醫師招收不易,住院醫師人力相對困窘,各專科別之人力發展情形,亦隨之產生改變,尤其內、外、婦、兒、急診醫學科等基礎照顧科別,更是呈現成長趨緩之情形,104年五大科住院醫師平均招收率為83%。基此。醫療執業環境與勞動條件之改善尤為重要。惟因醫師工作之高度專業性及與特殊性與一般行業不同,工時之改善涉及民眾之就醫權益,復以各科性質懸殊,所以工時改善仍需以漸進之方式辦理。

而偏遠地區因特殊地理、經濟條件及交通不易等,醫事人力羅致更為困難,致使部分地區民眾之醫療需求無法被有效滿足。依據國家衛生研究院對於內、外、婦、兒、急診專科醫師人力研究結果,10年內五大科醫師老化問題,偏鄉地區及急重科醫師人力可能首當其衝。為有效解決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力缺乏問題,落實醫療在地化,我國於1969年開始進行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培育政策;從2007年起,更增加培育人數,由每年平均培育10名醫師增加至27名。到2014年為止,培育醫事人員869名,分別為醫師463名、牙醫師69名、護理人員236名、其他醫事人員101名。實施多年以來,畢業後公費生均分發返鄉服務,7成公費醫師服務期滿,仍留任偏鄉服務。

護理人力短缺亦一直是世界各國面臨之問題;依據本部對醫院醫療服務量之定期調查,近六年來(1999至2014年)全國執業人數佔領證人數約6成,全國離職率介於10.4%至13.1%,空缺率為4.5%至7.4%,顯示國內醫院近年來一直存有護理人力不足問題,該現象於2011年至2012年達最高峰,護理人力缺口超過7,000人。此人力不足情形亦反映在醫院招募護理人員的困難度,依前調查結果,醫院招募困難度平均達76%。

另依據相關調查研究及文獻顯示,影響護理人員離職原因主要為晉升、薪資及工作壓力等問題,故本部與護理相關專家及團體共擬改革策略,並於2012年5月起推動「護理改革近中程計畫」,積極著手執行各項改革措施,以降低護理人員工作負荷、提高護理薪資及待遇、改善職場環境,促使留任及回流。

護理改革計畫推動迄今,截至2014年底全國護理人員總執業人數為 147,818人,較改革前增加11,403人,而離職率、空缺率、招募困難度皆有下降趨勢,但參考國際間以空缺率高於5%為人力缺乏之指標,及能留任護理人員、營造高護理品質的優質職場之離職率10.30%(2012年美國護理認證中心網頁資料),顯見護理改革計畫雖已初見成效,但護理人力短缺問題仍未能完全解決,故仍需繼續努力,以促使護理人力留任及回流。

  1. 策略

一、 定期評估各類醫事人員供需狀況,配合公費醫事人員養成制度,培育重點科別需求人力,確保偏鄉醫事人力需求無虞。

二、 改善醫療執業環境

(一) 確保醫師勞動權益

  1. 透過教學醫院評鑑制度,逐步規範住院醫師工時由88小時、78小時至68小時,並要求醫院須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法令之規定。

  2. 透過住院醫師自行通報工時之管道,掌握住院醫師工時動態,並將住院醫師工時、休息、休假列入契約約定,由各縣市衛生局就醫院訂定之契約內容進行查核

  3. 將醫師工時、職業災害、保險條件等事項入法規範。

(二) 推廣整合性醫療照護模式,配合急診後送病房設置標準規範及健保支付制度論質計酬方式之檢討,將醫院專責醫療主治醫師照護病房設置制度化。

(三) 擴大辦理醫療風險救濟至內、外、婦、兒、急診等科別之全面醫療事故。

(四) 強化22縣市醫療調處能力及機制,迅速解決醫療爭議,維護醫病雙方權益。

(五) 增加專科護理師等輔助人力培育,協助醫師處理常規性臨床照護工作;檢討公立醫院人事員額總額限制人力聘用問題,活絡公立醫院人力運用,補足人力缺口,減輕醫師工作負荷。

三、 推動醫師勞動權益法制化,與各團體社會對話,研議法制化,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

四、 提升醫師整合醫學能力,規劃2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PGY)訓練,提升新進醫師診療品質。

五、 進行專科醫師訓練改革,強調住院醫師臨床學習評量、同儕學習及合理的訓練強度及時數,並推動聯合訓練模式。

六、 發展專科醫師訓練里程碑制度(milestone),訂定專科醫師訓練各階段應完成之次核心能力(subcompetencies)與進階制度。

七、 修法明定醫療財團法人盈餘使用範圍,落實用於醫療人員執業環境改善及投入社會公益活動。

八、 持續推動護理改革中長程計畫。

九、 滾動式修正及訂定合理醫院評鑑護病比,擴大辦理住院護理費給付與護病比連動機制。

十、 積極輔導醫院建立優質護理職場,協同勞動部落實勞動條件檢查。

十一、 發展護理輔助人力制度,試辦護理輔助人力之訓練培育,建立標準化課程,研議適當輔助人力比與工作內容,作為制度推動基礎。

十二、 賡續辦理「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及偏鄉護理菁英計畫公費生培育,監測公費生實際接受培訓完成人數及履約人數,確實掌握人力執業狀況。

衡量指標

  1. 中程目標(2020)
  2. 每位西醫服務人口數471人。
  3. 五大科住院醫師平均招收率85%。
  4. 將醫師職業災害、退休撫卹等,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以84條之1議定工時,並推動住院醫師每週工時78小時。
  5. 每位護理人員服務人口數:150人。
  6. 護理人員執業率達62%。
  7. 培育公費醫事人員,每年達40-60名。
  8. 推動醫療爭議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相關法案立法通過,並擬定子法及配套措施。

二、長程目標(2025)

  1. 每位西醫服務人口數430人。
  2. 落實勞基法對於醫師勞動權益之保障,並推動住院醫師每週工時68小時。
  3. 實施專科醫師訓練的學習里程碑(milestone)制度。
  4. 每位護理人員服務人口數:135人。
  5. 護理人員執業率達65%。
  6. 依本部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第三期,推估至2025年養成計畫公費醫師至山地離島服務者可逹300人。
  7. 落實醫療爭議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相關法案之執行,且適時檢討修訂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