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增進國人健康,運動倍增行動

  1. 目標

為增進國人養成規律運動習慣,跨域合作,共同行動,以達成行政院黃金十年計畫國人規律運動率十年倍增之2020年目標,及WHO降低身體活動不足率之2025年目標。

  1. 現況檢討

WHO指出,約21-25%乳癌及大腸癌、27%糖尿病與30%的缺血性心臟病,係因身體活動量不足造成。身體活動量不足除了增加死亡率,還會使肥胖的風險加倍。

身體活動係指藉由身體動作產生的能量消耗,一般所稱運動亦包含其中,另包括日常生活、家庭和社區環境內的休閒時間活動、交通往來(如步行或騎自行車)、工作、家務勞動、體育活動(競技)等。

WHO 於2008年建議18歲以上成人,每週建議進行150分鐘中等費力至費力身體活動;5-17歲兒童及青少年每天至少運動60分鐘,每週至少需進行420分鐘中等至費力強度身體活動。

培養規律運動習慣是促進身體活動的最主要方式之一。依國民健康署健康危害行為監測調查(BRFSS)結果,於2014年民眾過去一個月有運動之運動盛行率為73.1%,另依教育部體育署2014年「運動城市調查」結果,「每週至少運動3次,每次至少30分鐘,心跳達130或運動強度會喘會流汗」之國人規律運動比率為33%。其中尤以35-44歲的成年人為最低,其規律運動比率不到20%。故現行推動規律運動習慣工作仍有提升空間。

為減少國人身體活動不足及無規律運動情形,國民健康署於2010年製作「臺灣健康體能指引」,提供國人身體活動建議及實例,倡議國人增加身體活動。

  1. 策略

為達行政院黃金十年計畫及WHO非傳染病防治全球目標,依所出版「臺灣健康體能指引」,提供國人身體活動建議,針對兒童青少年、成人、老年人不同年齡層及特殊族群(孕婦、慢性病患者、身體失能者)提出適合之身體活動建議量、活動類型,並以案例方式提供具體建議作法,提供家庭、社區、學校增進身體活動之建議策略。並訂以下行動:

一、制訂健康公共政策:

  1. 跨機關合作,爭取各縣市首長及社區行政單位支持,與教育部體育署共同合作,依照法規訂定各項健康制度、規則,例如:國民體育法、學校衛生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法規。
  2. 透過國民健康訪問調查(NHIS)、健康危害行為監測調查(BRFSS)等,監測國人身體活動及運動情形。並與體育署共同合作,調查資源共享,完備監測資訊。
  3. 透過22縣市衛生局進行轄區內致胖環境檢視及改善,校園部分,要求學校落實身體活動教育、增加學生課外身體活動的機會、支持學校位於步行容易到達的範圍內,增加步行的基礎設施、改進戶外休閒遊憩設施的便利性及改善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的便利性,加強民眾活動場所的個人安全及步行或騎自行車的交通安全。
  4. 自2011年起推動健康體重管理計畫鼓勵聰明吃、快樂動、天天量體重,並推動健走,建置健走步道,營造動態生活環境。

二、建構健康支持性環境:跨部門合作打造動態生活友善環境、建構健康資訊環境、檢視及改善運動環境,與交通部門共同倡議綠色運輸,國人在日常生活中採取動態通勤方式;與教育部體育署合作,整合運動資源及健康資訊,並支持推動國民運動卡;與地方政府加強公園、綠地的普及性與美觀;透過職場、學校、社區、醫院等不同場域,強化國人規律運動習慣。

三、強化社區行動力:整合跨部門資源,進行多元傳播活動,於各場域全面展開健康體能傳播,透過社區相關計畫,有效的結合社區團體,推動各項健康促進活動,提升國人運動率。

四、發展民眾落實健康生活技能:參考WHO及先進國家之身體活動指引,評估修訂我國健康體能指引,以符合不同年齡層族群的身體活動建議,製作健康傳播教材,經由各種媒體形式進行多元管道大眾傳播,增進民眾運動知能、提升國人身體活動量。

五、調整醫療服務的方向:輔導醫療院所轉化為健康促進與預防醫學並設立提示系統,對病患及民眾主動提供健康促進服務及開立運動處方。

六、於前述各項運動推廣策略中,須考量不同群體(包括性別、年齡、族群、地區、社經狀態、身心障礙者、不同疾病者等)之特殊需求、資源利用上之障礙與健康落差,發展適當策略,縮小健康不平等。

  1. 衡量指標
  2. 中程指標(2020)
  3. 達成行政院黃金十年計畫之2020年國人規律運動率倍增目標,訂定13歲以上國人規律運動比率註1上升至52%。(2010年26%)
  4. 參照WHO 2025年降低10%身體活動不足盛行率目標,訂定18歲以上國人身體活動不足率註2降5%。(較2015年,每年降1%)
  5. 長程指標(2025)
  6. 訂定13歲以上國人規律運動比率上升至57%。
  7. 達成WHO 2025年降低10%身體活動不足盛行率目標,訂定18歲以上成人身體活動不足率降10%。

註1:13歲以上國人規律運動率定義:7333規律運動定義:每週至少運動3 次、每次30 分鐘、心跳達130 或是運動強度會喘會流汗。

註2:身體活動量不足盛行率定義:未達WHO建議之每週身體活動量MET之標準(600分鐘)